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娄星区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开展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重点聚焦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的监管与整治。
此次专项行动旨在通过部门联动、执法协作,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销售中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提升全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行动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强化源头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联合检查组深入农贸市场、超市及农产品批发点,对销售的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重点检测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指标,确保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对于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立即下架、召回问题产品;区检察院则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打击合力。
三、推动行业自律,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召开经营者培训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增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其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参与度。利用媒体平台和社区宣传栏,广泛传播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市民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此次联合行动不仅展现了娄星区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坚定决心,也为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两部门将继续深化合作,常态化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努力让市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